南昌樓市“限購”升級 新交易的住宅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
時間:2017-09-25 16:29
人民網南昌9月22日電(記者 秦海峰)記者22日從南昌市房地產管理和保障局獲悉,南昌市日前出臺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住宅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》,通知規定,9月23日起,所有新交易的住宅,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轉讓。
通知規定,市區范圍內住宅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,采取“限房價競地價”方式出讓,對“限房價競地價”方式出讓用地開發建設的商品住宅(含商住)項目,在商品住宅銷售及轉讓過程中,實行限房價,限對象,限轉讓等政策。“三限房”應優先滿足本市戶籍在市區無自有住房的成年市民,并限購一套。“三限房”購房人自《商品房買賣合同》簽訂之日起,5年內不得轉讓。通過繼承方式取得的“三限房”,須在繼承人與被繼承人取得“三限房”時間累積滿5年后方可轉讓。
通知規定,自2017年9月23日起,在全市(含南昌縣,進賢縣,安義縣,新建區)范圍內,所有新交易的住宅(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,以合同網簽時間為準),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轉讓,不動產登記部門應當在《不動產權證》上注明“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兩年后方可轉讓”字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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