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性參保人員退休年齡如何認定?
時間:2017-08-21 11:25
在私營企業和外資企業退休的女性參保人員,退休年齡為50周歲。其中原已參保的女干部和原按個體身份參保的女性參保人員,后到私營企業、外資企業工作直至退休的,其最后在私營企業、外資企業連續繳費滿5年,則其退休年齡為滿50周歲。不滿5年的延至在私營、外資企業繳費滿5年時退休。
個體工商戶戶主及幫工女性參保人員,包括原已參保的國有集體企業職工,與原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,改按個體工商戶政策參保的,選擇低標準繳費比例繳費的,退休年齡為女滿55周歲;全部繳費年度均選擇正常繳費比例繳費且從未中斷繳費的,除原國有、集體企業女干部外,退休年齡均為女滿50周歲,原國有集體企業女干部按個體身份連續繳費滿5年的,退休年齡為女滿50周歲,不滿5年的延至以個體身份繳費滿5年時退休;選擇正常繳費比例繳費但2003年1月以后中斷繳費的,退休年齡為女滿55周退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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